文明風8月17日訊(通訊員 廈門市同安區人民檢察院 柯瑾)暑假過半,網絡上卻傳出河南四名高考考生答卷被人掉包的新聞,事件一經發酵,網絡上出現了各種聲音,有支持,也有質疑,經過調查,事實證明考試過程嚴謹規范,并沒有任何有失公平的行為發生,許多網評直呼“冤枉”了政府,這件事也很好地說明了“公開透明”是消除大眾的誤解的正確途徑,司法領域也是如此。
網絡時代,人人都可能是熱點事件的參與者,對于被公眾高度關心的案件,每名圍觀者必然有、也應當允許有自己的判斷。但就輿論本身而言,因其具有片面性、導向性,很容易使得一件事物偏離正向發展的軌跡。在熱點發酵之前,公眾只接納了一方的說法,對后續的跟進則較容易持著“先入為主”的觀點,導致真相公布于眾時,才恍然大悟,但“兼聽則明,偏信則暗”真相的傳播卻沒有片面言論傳播來得快來得廣,在涉及到國家公權力時更是如此,公眾對此本是高度關注,就需要通過最大限度的司法公開,消弭各種誤解和猜忌,使一些偏離正軌的公眾輿論回歸理性。就在前不久,通過全程公開于歡案的二審現場,犯罪得到了應得的懲處,公正得到及時伸張,這打消了公眾對“暗箱操作”的憂慮,通過具象的庭審讓公眾輿論回歸理性。
司法公開是最好的防腐劑,也是最好的穩壓器。司法公開、釋法說理,堅持實事求是,堅守法治定力,重視輿論而不為輿論干擾,才能真正維護和提高司法公信力。張軍檢察長在大檢察官研討班上講話中提到“檢察機關是新時代優質法治產品、檢察產品的提供者,檢察官是創造優質法治產品的工匠。”檢察機關的司法公開應當以公開案件信息為主軸,將司法公開與檢察工作深度融合,及時公布關注的刑事案件的批準逮捕、提起公訴等情況,已經辦結的典型案例以及重大、專項業務工作的進展和結果信息等。可以看到,與公眾密切相關的社會事件中,檢察機關通過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前移監督關口,履行自身職責,主動回應社會關切,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公眾輿論監督刑事審判,倒逼司法機關司法公開更加透明。司法機關應該構建與公眾之間的交流平臺,了解公眾輿論的情理訴求,在每一次事件發生時,要做到積極響應,及時公布案件的進展情況。同時,堅持“誰執法誰普法”,通過微博、微信、門戶網站、新聞媒體客戶端,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開展以案釋法工作,提升社會大眾對刑事法律的認識水平、對刑事司法的信任度,培養更加理性、成熟的法治素養。發揮公眾輿論在司法領域中的積極作用。
司法公開,正確處理輿情,用事實消除公眾誤解,回應公眾期待,讓每個人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