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整治直播亂象 入黑名單表演者將被全國禁演
日前,文化部出臺《文化部關于加強網絡表演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網絡文化經營單位傳播網絡表演行為進行規范。《通知》首次明確了表演者為直接責任人,并提出今后將對網絡直播實行隨機抽查,并實行“黑名單”制度,被列入名單的表演者將被全國禁演。
凈化網絡,勢在必行
事實上,這不是文化部首次針對網絡表演行業進行監管。早在2011年,文化部就出臺了《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對網絡文化禁止內容進行了規定。今年4月,文化部公布了第二十五批違法違規互聯網文化活動查處名單,19家網絡直播平臺因涉嫌提供含有宣揚淫穢、暴力、教唆犯罪、危害社會公德內容的互聯網文化產品,被列入查處名單。
隨著移動互聯網的來臨,以網絡直播為代表的網絡表演行業被視為互聯網行業的現象級風口,即將步入全民時代。數據顯示,目前我國在線直播平臺數量接近200家,網絡直播平臺用戶數量已經達到2億,大型直播平臺每日高峰時段同時在線人數接近400萬,有業內人士預計,到2020年,網絡直播行業總產值將達到1000多億元。
然而,在行業的快速發展和激烈競爭面前,一些表演者以低俗、色情等違法違規內容吸引關注,社會影響惡劣,嚴重危害行業健康發展。而面對成千上萬個直播同時在線,目前文化部門對網絡直播的監管主要依靠隨機巡查和群眾舉報,直播平臺的自審自查也相對乏力。
在這樣的背景下,為切實加強網絡表演管理,規范網絡文化市場秩序,文化部出臺這項《通知》,以對網絡表演市場實行經常抽查,及時公開,無縫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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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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