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回家看看”出新規 傳承孝文化盼更多嘗試
“常回家看看”實施一年,在南京社會福利院產生的孝老、愛老效應卻不佳,常來探望老人的子女依然常來,不來的依舊不來。為此,南京一養老院首推新規,要求子女一個月至少要去看望老人一次,如果做不到,福利院拒絕接收老人入住。
在以房養老的政策推廣有一定難度的背景下,“常回家看看”成為延伸和傳承孝文化的首要、也是最重要舉措。政策出臺之初,筆者曾撰文對監管方式、監管力度等方面進行過剖析,如今新規出臺似乎也印證了當初多數人的擔憂,它的“強制性”雖不至于給不去看望老人的子女帶來懲處,卻在無形中給子女們帶來的行動上和心理上的壓力,作為一種德育也好、警示也罷,相信能夠為推動形成敬老、愛老、孝老的社會風氣帶來正能量。
當然,“常回家看看”不僅是為了讓老年人在當下生活得更好、享受到更多關愛,更重要的是它能夠在傳承孝文化、傳承中國禮儀方面產生重要影響。身體發膚受之父母,如果連父母都不愿照顧好,這樣的人還有什么品格可談?每個人的能力有高低之分、際遇有好壞之分,且不論子女能夠為父母提供怎樣的晚年生活,豪華也好清貧也罷,最重要的是不能丟失孝心。孝心尚在,老人們的晚年生活就不會不幸福。
要從法律層面強制子女常回家探親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畢竟在目前“不孝”只能作為道德層面的缺失,無法以法律的強制性制裁他們;因此,是否孝順父母、是否關愛老人,更多的有賴于子女的自覺性。發展養老產業,社會上如今比較看重的是與“常回家看看”有關的一系列法規政策。筆者以為,傳承孝文化除了鼓勵子女常看望父母外,還可以有多種嘗試:例如延長重陽節、中秋節等傳統節日的時間、增設探親假、針對員工請假松弛有度等,筆者相信,這些具備人文關懷的措施能夠為子女探親提供充分的外部條件,讓他們不至于在“常回家看看”的政策面前顯得心有余而力不足。(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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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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