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數民族的文學狀態和漢族的文學狀態優勢互補、活力互注、素質互融、形式互啟,或者說它們之間形成了這“四互”的合力機制,使中華文化共同體的文學發展,存在著原創與兼容并長、賦予與反饋雙惠的巨大潛力。少數民族文學不拘一格的野性生命作為“邊緣的活力”,挑戰王朝意識形態而內注中原,使中原文學的軌跡發生了許多的變數。少數民族文化的價值、倫理、信仰、審美等因素可能會改變中原民族文化原來存在的發展軌跡和狀態,使之發生某種“有偏斜度的超越”。
少數民族入主中原刺激了文化總體結構的振蕩,或它在“文化地震”中加速了文化交流和文化結構的重組,一方面少數民族更深程度地接受了漢化,另一方面漢族的文學、文化在浸染胡化風氣中得以延續,是一個雙向互動的融合過程。不光是漢族影響了少數民族,少數民族也影響了漢族。例如,詞自兩宋以后有衰落趨勢,振作其后勁的反而是一些邊疆民族的詩人,如果說李后主的清俊婉麗,賴滿洲才子納蘭性德以傳,那么蘇東坡、辛棄疾的豪壯清逸,賴色目詩人薩都剌繼其遺響。這就說明了中原或江南的某種文體顯得衰老柔靡的時候,卻可以在少數民族詩人的新鮮別致的文化感覺中重新獲得生命的例證。
又如邊塞詩,中原人寫邊塞詩,是以客人的身份,從唐代的高適、岑參他們寫的邊塞詩,那都是激昂慷慨的。邊塞是非常荒涼、無比艱苦的,去邊塞的漢人多有一種有去無回、以身許國的情緒。在那些“側身佐戎幕,斂衽事邊陲”的邊疆軍幕文士筆下,頗多“醉臥沙場君莫笑,古來征戰幾人回”的悲涼感慨。換了元代的少數民族詩人寫西域詩,寫新疆、寫青海,就有了完全不一樣的情調,少數民族作家在自己的祖宗之地是主人,變成了以主人的身份來寫邊塞,這個主客的位置一變,整個邊塞詩的情調都變了。他們使邊塞詩被胡化,增添了幾分田園詩的情調。民族身份使他們與漢族詩人發生了換位思維,從而給中國的文學注入新的發展動力,產生了新的精彩。比如契丹人耶律楚材,他寫的西域詩,說田壟上可以種羊毛——就是種棉花;他筆下寫天山,就很看不起江南的那些山,因為西域是他們祖宗的根所在,或有他們深摯的文化認同。
最典型的是元雜劇,它實際上是“馬上殺伐”的胡音加上北方高亢激昂的俚調混合而成的戲曲藝術體系。只有在游牧民族進入中原,震撼著并逐漸地瓦解整個文化的固有價值結構之后,才有可能使流行于民間的這么一種以胡腔胡調化解溫柔敦厚的詩教的戲曲形式成為一國之藝。中華民族共同體里漢族文明跟少數民族文明之間這種“內聚外活”的文化力學結構,使我們的文學發展始終保持著充盈的生命力。(楊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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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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