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如一日,她憑借一名共產(chǎn)黨員的崇高信念,主動以化解社會矛盾為己任,設身處地為群眾解決困難,用真情和責任詮釋法律的莊嚴和司法溫暖。她,就是漳州市薌城區(qū)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黃志麗。
黃志麗,女, 1972年3月出生,福建龍海人,大學本科學歷,中共黨員,現(xiàn)任漳州市薌城區(qū)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2010年以來共審結各類案件1942件,93.7%的案件以調(diào)解或撤訴方式結案,所辦案件無一發(fā)回改判,無一申訴上訪,無一錯案。先后被評為全國法院辦案標兵、全省優(yōu)秀女法官、全省巾幗建功標兵,榮獲全省“五一”勞動獎章、感動漳州人物提名獎。
[詳細] 她是一位靠退休金生活的90歲高齡老人,她18年如一日資助190多名失學女童,改善了這些孩子的命運,她盡己所能支援災區(qū)……,這些不圖回報、播撒希望的善舉感動了周圍許多人,在八閩大地被傳為佳話。她就是福建電力培訓中心離休干部高君芷。
1920年12月,高君芷同志出生于福州一個書香世家。1947年3月參加革命,和愛人黃周坤一起,并肩從事地下黨工作。離休后,她老有所學,傾心于詩詞書法的研究創(chuàng)作,書法作品多次參加省內(nèi)外大型展覽并獲獎,成為福建省一名女書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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