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8月20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練仁福) 有錢不還,法院判決不執行的“老賴”,或者是參與非法傳銷、電話詐騙的人員,今后將被定期向社會公布。省委外宣辦昨日召開新聞發布會稱,我省將建立起誠信“紅黑榜”制度,加大對失信行為突出問題的重點治理,并從六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限制。執行人限制高消費行為和采取其他信用懲戒措施】
據介紹,對失信被執行人員,我省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公告欄等方式予以公布曝光,同時錄入最高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以及福建法院政務網“執行公示”欄目。社會公眾都可以免費查詢和使用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在曝光公示之外,法院部門將把名單信息向其他部門通報、共享,對失信被執行人進行信用懲戒,使“老賴”們的生產活動受到制約,生活空間受到擠壓。
名單動態管理 可進可出
據介紹,我省對信用懲戒的對象有嚴格的界定:信用懲戒對象為未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且被我省各級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的所有失信被執行人,以及被發出限制高消費令的其他被執行人,這些人群統稱為失信被執行人。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時,即為被執行人本人;失信被執行人為單位時,還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失信被執行人的名單是動態管理的,可進可出,已經履行義務的可被刪除出黑名單。
省委文明辦相關負責人表示,當前正是大力推進誠信建設的有利時機,下一步我省將加大失信行為突出問題重點治理,計劃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對食品藥品違法違紀、非法傳銷、金融信用缺乏、環境污染、電話和網絡詐騙、網絡謠言等失信易發多發的行業領域和誠信熱點問題開展專項行動,進行集中整治。與此同時,省里也將盡快出臺《關于推進福建省誠信建設制度化的實施意見》,加快推進福建省信用體系建設,完善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逐步實現信息全覆蓋、跨領域聯享、信用聯評、失信聯懲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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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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