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難同工同酬
“我感覺最大的變化是現在工資足額足月發放,五險一金一分不少,遺憾的是還沒有辦法完全實現同工同酬。”在壽寧一家事業單位工作的勞務派遣工張平花說道。
壽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長徐安康說,新《勞動合同法》實施以來,紀檢部門十分關注勞務派遣工的社會保障、工作崗位、勞動條件、勞動時間、勞動報酬待遇等問題,并定期到用工單位進行回訪,一遇到問題,就立即進行解決。至于同工同酬,是一個非常復雜的問題。如果勞務派遣工在企業工作,目前許多工廠都對所有工人采取統一的計件工資發放標準,能夠得到多少酬勞,取決于工人的熟練程度;但在事業單位,由于多年來已形成薪酬支付的條條框框,勞務派遣工想實現同工同酬,應該說是十分困難的。
福安一家企業負責人對此表示:對于企業來說,勞務派遣用工方式相對靈活,在工廠訂單多時,可適當增加人員,沒有訂單時,減員也十分方便,有效降低了管理成本,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在工廠工作,只要技術熟練、積極肯干,就能多勞多得,基本上不存在同工不同酬問題。
輔助性崗位定性含糊
寧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關系與審批科科長陳云飛告訴記者,寧德目前被派遣員工總人數15859人(其中行政事業單位164家,派遣員工數2156人)。同工不同酬如今是勞資糾紛的熱點問題,此次新修訂的《勞動合同法》明確提出,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用人單位在與派遣公司簽訂合同時,就要提供用人單位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確保派遣工和單位正式合同工同工同酬。但有的工種,如清潔工、保安員之類的崗位,有的企事業單位基本上都使用派遣工,缺乏“同工同酬”的依據。
而2008年的《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簡稱“三性崗位”)上實施,由于用工單位跟派遣工之間沒有直接的勞動關系,如果出現工傷等問題,跟用工單位沒有什么關系。不少企事業單位為規避風險,減輕負擔,就大量使用派遣工。新修訂的《勞動合同法》對“三性崗位”進行了明確,如,臨時性崗位以時間為節點,指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工作崗位;輔助性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替代性崗位則是因員工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段時間內,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
一位業內人士說:“臨時性和替代性的解釋一看就清楚,執行起來十分方便,但是‘輔助性’定性含糊,如在造船廠,焊工算什么性質的工種?說它是主要工種行,說它是輔助工種也行,這很有可能被企業惡意利用。”
當前,寧德市勞務派遣用工主要集中在輔助性崗位上,而且輔助性崗位與企業主營崗位區分不清,混崗情況較為嚴重,在這種情況下,混崗工“同工不同酬”現象自然就比較嚴重。
![]() |
![]() |
責任編輯:金婷 |
- 2013-06-20新修訂《勞動合同法》7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勞務派遣工作將更規范
- 2013-05-09勞務派遣將實行“同工同酬” 泉州下月起開查
- 2013-04-28鐵路總公司擬清理冗員 勞務派遣人員或被清退
- 2011-01-17勞務派遣工,被剝奪的豈止是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