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勞動合同法》7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勞務派遣工作將更規范
http://www.caoliu14.com?2013-06-20 08:43? 謝添實?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東南網6月19日訊(本網記者 謝添實 實習生 陳瑋銘)來自省人社廳的消息,新修訂的《勞動合同法》將于7月1日起施行,內容修訂重點是對勞務派遣做了新的法律規定。那么,新修訂的《勞動合同法》對“三性”工作崗位和用工比例都作了哪些規定?我省又開展了哪幾項規范勞務派遣的工作?今日,省人社廳有關負責人對此做了詳細解讀。
勞務派遣被部分單位濫用
問:新修訂《勞動合同法》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2011年,全國人大組織對執行《勞動合同法》的執法檢查中發現勞務派遣在部分單位被濫用,損害被派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的情況比較突出。存在以下問題:部分用工單位超出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崗位范圍使用被派遣勞動者;部分勞務派遣單位未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不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被派遣勞動者與用工單位同崗位勞動者同工不同酬。
針對這些情況,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修改《勞動合同法》,重點修改有關勞務派遣的內容。主要從設立經營勞務派遣業務行政許可、進一步界定“三性”工作崗位范圍、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落實被派遣勞動者同工同酬權利和加重違法行為法律責任等方面,對勞務派遣作出了新的法律規定。
進一步界定“三性”崗位
問:新修訂的《勞動合同法》對“三性”工作崗位和用工比例方面是如何規定的?
答: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
關于用工比例問題,要求用工單位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一定比例。目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正在著手制定具體比例。
![]() |
![]() |
責任編輯:金婷 |
相關新聞
- 2012-09-26勞動合同和營業執照成攔路虎 "絆倒"廈門4成外來娃
- 2012-02-22泰寧法院巡回指導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成效明顯
- 2011-11-012010年底寧德市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達80%
- 2010-07-08“協議式教育”悄然流行 母女簽暑期勞動合同
- 2008-01-21我省首批142家勞動合同示范企業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