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餐飲管理辦法試行 超市熟食須配防塵防蠅設施
http://www.caoliu14.com?2010-07-14 08:01? ?來源:福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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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13日獲悉,《福建省餐飲服務許可管理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日前出臺。今后,超市自制熟食部、鹵味店、包子店、魚丸店等食品經營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消毒、防塵防蠅防蟲等設施。
相比較原《福建省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新的《辦法》對超市自制自售熟食部、鹵味店、奶茶店、包子店、饅頭店、餃子店、豆漿店、魚丸店等“前店后廠”食品經營單位的加工部分作出了明確要求。
根據省食品安全委員會《關于進一步明確有關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通知》的規定,各地衛生行政部門將按新的《辦法》對此類單位發放餐飲服務許可證。申請人提出餐飲服務許可申請應具備這些基本條件:具有與制作供應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風、冷凍冷藏、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辦法》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原《福建省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同時廢止。餐飲服務提供者在本辦法施行前已經取得《食品衛生許可證》的,該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
(福州晚報記者 張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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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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