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吃一千導游回扣近半 超高回扣餐飲店被罰一萬
東南網-海峽導報7月6日訊(本網記者 香卉輝 通訊員 郭躍明)鼓浪嶼上一私營餐飲店為了招徠旅游團,在旅游旺季私下給導游高額回扣,比例高達營業額的46%,令人咋舌。近日,此案件調查結束,店主曾某被處以1萬元的罰款。
該店位于鼓浪嶼海壇路,以制售小吃為主,店主曾某是一位中年男子。經過工商部門對經營者及負責餐飲日常管理和海鮮進貨人員、點菜員等的詢問發現,曾某為了增加交易量,吸引游客到店內用餐,在去年國慶節長假期間私下給導游回扣。工商部門在店內查扣的涉案菜單共5份,其中每聯點菜單的右下角都有一個算術等式,暴露出了導游回扣的高額比例。
在這個算術等式中,是用“菜金”減去“回扣費”等于當日餐廳的實收金額。記者看到,這5份點菜單的總營業額共2352元,而 “減去”的回扣費為1082元,算下來,導游的回扣比例竟然占到了營業額的46%!
由于該店是個體工商戶,沒有記賬,只體現在點菜單上。同時回扣都是支付給導游個人,雙方沒有任何合同約定,且當事人沒有建立財務賬冊,收受回扣的導游流動性很大,無法進一步查證,因而無法計算該店的違法所得。
按照規定,任何行業是不能在賬外暗中給予對方回扣的,否則就屬于涉嫌商業賄賂行為。經查證,該店店主曾某以現金給付的方式給導游回扣。工商部門最終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對其做出罰款10000元的處罰。
注:該言論僅代表網友觀點,未經本網調查、核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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