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花爆竹乃習俗,霧霾鎖城乃污染,二者撞上了怎么辦?是繼承習俗忍受污染,還是割除習俗驅趕污染?一邊是傳統習俗,一邊是現代文明,要想魚和熊掌兼得,有時候還真不容易。
燃放煙花爆竹作為歷史悠久的傳統習俗,驅邪迎福的觀念在民眾心里早已根深蒂固,要想撼動千百年積淀的風俗談何容易?的確,過個節慶,有了“噼里啪啦”的煙花爆竹聲,頓時增添了幾分熱鬧,難怪一些人說,不放煙花爆竹就沒有年味了呢。僅僅從習俗的角度講,允許煙花爆竹存在有一定合理性。
然而凡事都不是一成不變的。隨著時代的演進,隨著經濟的發展,環境問題日益凸顯。如果說以往燃放煙花爆竹是給生活添喜慶、添樂趣,那么在霧霾天氣時常不期而至的當下,燃放煙花爆竹添的不只是喜和樂,更是憂和愁。如果不能與時俱進,不能以揚棄的態度繼承傳統習俗,我們就可能為習俗所困、所累。正如有網友所調侃的:鄰居放的鞭炮讓自家的“孕婦很難受,寶寶很難受,狗狗很難受”;又如一些人所抱怨的:花著大把的鈔票去買來鞭炮,冒著炸傷的危險,聞著刺鼻的味道,看著污濁的空氣,踩著一堆堆垃圾,就為聽個響,這樣的習俗還有多少存在的意義可言?
是啊,習俗是一種傳統、一種文化,有精華,也有糟粕。當舊習俗和現代文明不合拍時,讓一步又何妨呢?人們固然需要習俗,因為這是一種精神需求,但是人們更需要賴以生存的環境,因為這是精神需求存在的物質基礎。環境被破壞了,空氣被污染了,生存與健康都受到威脅了,追求以污染為代價的習俗的確也就失去了意義。
當然了,移風易俗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不是個容易事,但難易是相對的,相比起解決困擾大家的環境之難、破解發展瓶頸制約之難,改進一下習俗,和煙花爆竹說個“再見”何難之有?相比起守護青山綠水這一“金山銀山”,做一些舉手之勞的貢獻何難之有?
讓舊習俗給現代文明讓讓路,需要法治的護航。讓根深蒂固的舊習俗主動讓路于生態文明,需要人們的自覺,更需要法治的引導與倒逼。一方面,環境是大家的,人人都要敢于舉報、勇于監督,對違法燃放行為叫停;另一方面,執法部門要嚴格執法,加大對違法燃放者的處罰力度,切實用法治的思維和舉措解決好這一矛盾沖突,讓舊習俗給現代文明讓讓路。(張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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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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