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法治成為公民尊嚴的守護神
讓人民生活得更有尊嚴,現在看來絕不是一句空話,四中全會建設法治中國,表達了我們黨和政府尊重和保障人權的理念,是以人為本的體現和落實,也凸顯了在取得巨大經濟建設成就、物質和精神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之后,人民群眾的新期待,客觀實際的新問題,社會發展的新要求。
美麗中國、幸福生活,應植根于每一個人自由的、生動的、多樣的選擇之中,植根于每一個人主體性的、有尊嚴的、創造性的實踐之中。一定要按照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勞動和尊重創造的精神,給尊嚴升位,給人的自由和全面發展創造有利的條件,讓人們更多感受和享受幸福的、有尊嚴的生活。
讓人民生活得更有尊嚴,不但表現在物質層面上,更重要的是表現在人們的精神層面,讓所有人在分配基本公平的情況下,能夠享受到做人的尊嚴;在精神需求上,保證廣大人民群眾的國家主人翁地位,在這個社會中活得心情舒暢,暢所欲言;要讓所有人能夠感到生活在這個社會,生活在這個國家是一件非常爽快乃至非常美麗的事情。
四中全會,建設法治社會,用法律維護公民的權益,有力地保障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則,讓人們活的有尊嚴,活的滋潤,真正感受到社會的美好,生活的幸福,為社會的進一步文明、繁榮,凝聚起了人心,凝聚起了力量,為繼續深化改革奠定了基礎,一個嶄新的社會即將到來。(兩匹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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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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