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是文明的大義
我們衡量一個人的言談舉止、行為方式乃至在社會上的立命處世是不是文明,往往有許多標準,但是其中極其重要的一條,我想應該是合不合乎法律、法治。一個人如果目無法紀,無法無天,那么這個人一定不可能是文明的。
國家要依法治國,個人要依法辦事。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進一步明確了“依法治國”的大政方針。
作為一個公民,特別是一個共產黨員、一個國家公務員,怎樣才算是領會了、掌握了四中全會精神呢?我看最為關鍵、最為重要的,那就是要堅持“依法辦事”。
廣大共產黨員和公務員,特別是領導干部要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識、規范發展行為、促進矛盾化解、保障社會和諧。全體人民則要遵守法律、有問題依靠法律來解決,形成守法光榮的良好氛圍
這是一項新的考驗。
之所以說“新”,是因為它與先前的許多東西、規矩、章程、辦法、路子不一樣了,我們要有新的認識、新的行動。而在人們的思維和實踐中,“人治”、“以言代法”、“權比法大”、“領導干預司法”、“拍腦瓜決策”往往是習慣成自然,積重難返。“過來一直就是這樣的,難道統統要重新改過嗎?”
不錯,“不依法辦事”實踐反復證明不行,與改革前進、人民幸福相背道而馳,因此必須加以改革,改革成為嚴格的“依法辦事”,而廣大共產黨員理應成為“依法辦事”的模范。
今天,我們要自覺地生活在“法治”的陽光下——
首先要學法懂法,全民學法,從小學法。當法律知識真正進了教材,進了課堂,進了頭腦,新的一代一代的“后來人”都習慣了法治思維、法治行為,那么我們的社會就一定能夠更加文明,更加進步,更加現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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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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