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7年底 福建省基本建成公共信用信息系統
東南網8月24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王永珍)省政府辦公廳近日轉發由省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制定的《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建設總體方案》,提出到2016年底左右開展自然人信用信息的征集和查詢工作,到2017年底基本建成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統。
公共信用信息系統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工程。根據方案,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統由縱橫聯通的省級公共信用信息平臺、設區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含平潭綜合改革實驗區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和行業公共信用信息系統組成,建設“信用福建”網站,具有法人和自然人信用信息數據的采集、存儲、查詢共享、異議投訴接受、信用信息發布公示、信用建設動態報道、信用法規政策宣傳等主要功能,并為社會公眾了解參與信用體系建設提供互動服務。
方案要求,2014年10月,省級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一期)建成,部分省級行業信息系統同步建成并與省級平臺聯通,開通法人信用信息征集和查詢工作。2014年底前,福州、廈門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率先建立本行政區域內的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在12個重點行業領域以及行政管理事項中,加快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2014年底前完成行業信用信息目錄和守信激勵、失信懲戒辦法的研究制定工作。到2015年前初步建成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并開展法人信用信息的征集和查詢工作,2016年底左右開展自然人信用信息的征集和查詢工作。到時,任何一個自然人、企業,都可憑個人的身份證明在公共信用信息系統上查詢自身的信用信息,也可查詢其他企業依法公開的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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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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