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莊市民張先生得到了一張價值3980元的雙飛港澳游,商家聲稱免費體驗一分錢不收。結果到港澳后才發現,不僅吃的頓頓是菜葉,所謂的免費游幾乎全部是在強制性購物,6天的行程下來,張先生一行15人被各種珠寶、磁石、巧克力、手表等“輪番轟炸”,人均消費超過1萬元。(《燕趙晚報》8月5日)
“免費”一詞似乎早已成為人們心中一個亮眼詞匯。主要是指商家為了打消客戶的某些顧慮,為其用戶提供的無需支付任何費用就可以使用商品的一種活動。然而在市場經濟的背景下,“免費”也在逐漸變味,一些不法商家或機構往往以“免費”作誘餌去行坑蒙拐騙之事,也讓社會的誠信在這種所謂的“免費”之后大打折扣。
現實生活中,我們常常能看到“免費贈送”、“免費旅游”、“免費下載”等等這樣的吹噓,只要是免費的,似乎總能讓人趨之若鶩。殊不知,這吹噓的背后正是消費者貪圖便宜的陷阱。河北石家莊市民張先生的“免費港澳游 花了一萬多”的遭遇再次警醒我們: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然而,這一再普通不過的道理長期以來卻屢有人上當吃虧。究其原因,恐怕消費者和商家都難辭其咎。
一方面,消費者在商家不斷地吹噓下往往缺乏辨別意識,正如張先生那樣不去看旅行社的地址和名稱,也不看有沒有加蓋旅行社公章,只是簽上自己的名字,草草了事。在發現被騙后,卻又忍氣吞聲,法律和維權意識淡薄。另一方面,不法商家和機構也正是利用消費者貪圖便宜的心理,加上“誘騙”風險較低,便肆無忌憚,拋棄所恪守的職業道德,讓社會的誠信蒙上陰影。
事實上,針對免費港澳游一事,由于廣東、海南等南方沿海游客赴港澳次數多,維權意識強,很少受騙,而內地游客受騙幾率卻很大。這也提醒內地游客或消費者要擦亮眼睛仔細辨別,看是否屬于正規合法旅行社,不要因一時便宜而害了自身。
當然,在這過程中,政府要起到應有的監管作用。除了不斷加大宣傳力度尤其是對內陸地區的宣傳和“警示”外,還應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加強市場秩序監管。同時,新的《旅游法》明確規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誘騙旅游者,并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标P鍵是消費者要敢于維權,善于維權,維權不分大小,不能因“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而放棄自己的權利。
我們有理由相信,面對“行免費之虛,做騙財之實”的不法機構,只要人人揮起維權之棒,相信必能讓誠信的藍天更加清澈。(特約評論員 張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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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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