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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母進救助站”不能止于道德批判
http://www.caoliu14.com?2013-10-31 14:44? 楊燕明?來源:四川文明網
我來說兩句
“回去吧!孩子在這里(謀生)不容易。”說著這句話的時候,71歲的楊李氏涕淚交流。國慶節當天,剛到廣州,她就被兒子送到了救助站門口,冷冷地留下一句:“他們會買票送你回去。”兒子轉身走了,第一次出遠門的楊李氏愣在原地,不知所措。楊李氏的遭遇并非個案,外地老人在穗遭子女遺棄的事時有發生,廣州市救助管理站市區分站每周至少接收2-3名類似遭遇的老人,特別在大小黃金周之后,這些被子女遺棄的老人還會增多。(10月20日《現代金報》)
子女們這樣的行為,的確是罪不可赦的,對其進行道德批判、輿論審判等,一點都不過分。羔羊尚有跪乳之恩,烏鴉也有反哺之情,作為人,豈能沒有半點感恩之情?豈能如此冷若冰霜?豈能這般對待自己的父母?這樣去拷問當事父母的子女,顯然是一點問題都沒有的。
不過,要審視“送母進救助站”一事,卻不能止于道德批判。畢竟,一味地進行道德譴責,并不能解決問題,下次再有類似事件發生,還是道德批判,那便會陷入一個周而復始的循環,甚至讓公眾審丑疲勞。因而,必須對類似事件進行深層次的剖析與解讀,才可能治愈這個社會頑疾,也才能避免下一次的悲劇發生。
對“送母進救助站”一事來說,一方面,這涉嫌遺棄罪。根據《刑法》第261條,遺棄罪是指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如觸犯該罪,將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不過,現實的尷尬在于,法律依據有,但狀告自己子女的父母幾乎沒有,法律便處于“真空地帶”,對現實的行為無法進行必要的約束,便也不難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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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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