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定位編織“電子圍墻”
東南網-石獅日報9月17日訊(記者 余霞 通訊員 楊婉園 林秋韻)
前言
有這樣一群人,他們與正常人一樣地生活、工作和學習。唯一不同的是他們的身份——罪犯,雖然在服刑,但是接受的是非監禁刑罰,即社區矯正,且都有一個統一的名稱“矯正對象”。石獅市作為全省第二批社區矯正試點區(市)之一,從2008年4月啟動以來,截止到今年9月8日,全市累計接收社區服刑人員614人,累計解除矯正服刑人員339人,有社區矯正服刑人員275人,到目前無一人再違法犯罪。本期閩南視點將視角投注到矯正對象身上,以及司法部門如何實施矯正。
我們身邊有群特殊的人
在我們身邊,生活著一群特殊的人。
1981年出生的小張,是一名社區矯正人員。在記者此專題采訪結束后,他剛好解除矯正,真正獲得自由,不用再定期報告、每月匯報思想狀況、離開石獅須請假審批。
“如果不離開石獅范圍,且定時向鴻山司法所報告,其余時間我感覺與平時沒有什么不同。”小張近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在提到社區矯正生活期間與犯罪前是否有所不同時,他思考了一會兒說:“畢竟不像犯罪前那樣自由。對于犯了罪的人,能夠接受社區矯正,從法律上來說,已經寬大處理。與關進監獄接受改造相比,最明顯的區別是監獄屬封閉式管理,而社區矯正是開放式的,相對來說,我們已經獲得最大自由。”矯正期間,他照常工作,而周邊的人,從其行為舉止上,根本看不出來他是一個正在“服刑”的“搶劫犯”。
小張是初犯、偶犯,情節輕微,且自愿認罪。在案件審理期間,小張懇請石獅法院能夠對其輕判,給他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石獅市司法局出具的審前社會調查評估報告確定小張具有社區矯正條件。最終,石獅法院對小張作出緩刑判決。
社區矯正,使小張不用離開家庭,不用離開村莊,與親人仍然生活在一起,居住生活在自己熟悉的環境里,不僅自食其力而且繼續賺錢貼補家庭經濟,這讓小張減輕了作為罪犯的沉重心理負擔:他雖然一時失足,但并沒有與社會隔離,也沒有被社會遺棄。
![]() |
![]() |
責任編輯:金婷 |
- 2012-09-14詹紅荔:讓失足少年學會愛和感恩
- 2012-07-19八旬老太失足掉河兒子竟不知 民警跳河救她上岸
- 2012-06-0140記者走進福州第二看守所 探訪失足少年羈押生活
- 2012-04-26“山西媽媽”9年幫教百余失足少年
- 2012-04-15暗訪失足女 你不知道的事
- 2011-12-01失足!女模特T型臺的噩夢
- 2011-10-20晉江市人民法院關愛“農民工二代”失足青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