曖昧的“擇校費”,用途不能“曖昧”
http://www.caoliu14.com?2011-05-09 17:00? ?來源:大眾日報
我來說兩句
據5月8日《都市快報》報道,廣州市屬中小學每年收到的各種捐資助學、擇校費等收入究竟有多少?這些收入又用到了什么地方?近日,廣州市財政局在全國首次向社會公布了這一信息:2010年,廣州市屬中小學捐資助學收入3818萬元,擇校費收入2708萬元。在肯定廣州市做法的同時,有廣東省和廣州市人大代表提出:廣州十區二市都應讓“擇校費”走到陽光下曬一曬。
讓大家并不陌生的“擇校費”一直散發著“曖昧”的氣息。《義務教育法》明確規定,不允許學校違反國家規定收取任何費用,收取擇校費的做法都與《義務教育法》的規定背道而馳。2008年底,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又發出通知,義務教育階段借讀費一律停收,可是,“借讀費”早就被“擇校費”、“贊助費”、“捐資助學費”等百姓極其熟悉的名目給取代了,而且,價目也是隨行就市,越漲越離譜,家長也是敢怒不敢言?!皩W校收費名目多,明碼標價很嚴格,為了子女受教育,家長無奈受宰割”,真是很逼真的寫照!這幾年里,有關的三令五申絕不少見,卻皆如“石沉大海”。
“曖昧”的“擇校費”,由于缺乏透明監督,決定了它的數目、用途都是那么神秘而遮掩。擇校費本身的收取依據一直為社會所詬病,進入財政后的流向更是秘而不宣——近十年來,廣東省、市人大代表,省、市政協委員都曾對擇校費問題提出質疑,并要求將擇校費具體的收支狀況和用途向社會公開,但這些聲音一直未得到回應。廣東省人大代表朱列玉認為,“收擇校費的做法本身是錯誤、違法的,現在是法律向現實屈服?!?/p>
雖然“擇校費”等很“曖昧”,但廣州市財政局首次向社會公布2010年廣州市屬中小學捐資助學費收入和擇校費收入情況,也算是“曖昧”里的一線陽光。盡管如此,公開擇校費的工作還是不應稍有懈怠,“曖昧”的“擇校費”、捐資助學費該見見陽光了。(吳杭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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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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