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們也必須清醒地看到,我國工程建設領域依然存在許多突出問題。一是一些領導干部利用職權插手干預工程建設,索賄受賄;二是一些部門違法違規決策上馬項目和審批規劃,違法違規審批和出讓土地,擅自改變土地用途、提高建筑容積率;三是一些招標人和投標人規避招標、虛假招標,圍標串標,轉包和違法分包;四是一些招標代理機構違規操作,有的專家評標不公正;五是一些單位在工程建設過程中違規征地拆遷、損害群眾利益、破壞生態環境、質量和安全責任不落實;六是一些地方違背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的原則,亂上項目,存在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脫離實際的“政績工程”和威脅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豆腐渣”工程。上述這些問題嚴重損害公共利益,影響黨群干群關系,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妨礙科學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為此,中央決定,從2009年8月開始,用2年左右的時間,集中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這是針對新的形勢作出的重大決策,對于保證中央關于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推動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歷史和現實意義。
當然,道路、橋梁的工程建設領域的腐敗現象多發、易發、群發,還與社會轉型過程中法紀法規不完善、執行力弱化及監管不到位有直接的關系。由此看來,要想治理好工程建筑領域內的突出問題,除了中央的堅決態度,還需要補平現行制度缺陷的隱患,也需要廣大人民群眾和媒體進行監督。只有全方位治理,才能杜絕權力部門成為蛀蟲窩點。
修橋筑路等工程建設,是惠及千家萬戶的社會事業、民生工程。百年大計,質量為本。浸透腐敗問題的工程建設,其質量不可能得到保證。因為那些主動行賄或被索賄的建筑商們并不癡,更不傻。堤外“損失”堤內補,他們必然會在工程建設中偷工減料,于是“豆腐渣”工程,便會失去監管的權錢交易背后應運而生。因此,對工程建設領域的腐敗行為的漠視、縱容,就是對民生的冷漠,就是對人民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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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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