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昌聘請首批“合適成年人” 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為貫徹落實新《刑事訴訟法》關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其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場時,可以聘請其他合適的成年人到場”的規定,有效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10月31日,順昌縣委政法委舉辦“合適成年人”聘任儀式, 10名富有愛心且具有幫教經驗的來自于縣婦聯、團縣委、關工委等單位的人員被聘為首批“合適成年人”。
聘任儀式后,公檢法業務骨干對10名“合適成年人”進行了相關培訓,詳細介紹了“合適成年人”參與訴訟的條件和程序,明確了“合適成年人”的訴訟權利義務。
今后,這10名“合適成年人”將以家長的角色介入未成年人刑事訴訟,在未成年人刑事訴訟中起著監督、見證、溝通、撫慰、教育等作用,為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加裝了一道“防護欄”。 (陳志民 黃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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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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