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7月14日訊(本網記者 謝添實)今年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將實行新的政策,全年將實現4萬人次、2億元的貸款發放目標。今年新政策規定除了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新生外,其他從未獲得過國家助學貸款的在校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也可以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據預算,2010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需凈增財政貼息及風險補償金預算近3000萬元。今日,省教育廳邀請省銀監會、省農信社等單位向媒體通報了以上情況。
貧困生均可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據介紹,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由生源所在地的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包括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以下稱貸款人)或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福建省籍學生在其戶籍所在的縣(市、區)辦理發放的貸款。貸款將主要用于解決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校期間學費和住宿費問題。
生源地助學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貸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實行“一次申請、一次授信、一次簽約、分年發放、??顚S谩雌趦斶€”的辦法。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普通本??茖W制加10年確定,但最長不超過14年;借款學生在校期間和畢業后兩年為還本寬限期。
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受理的起止時間為每年的7月1日至10月15日。凡是福建籍全日制本專科普通高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準)學生(含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均可作為申請對象。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2009年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試點時,只對當年考入高校的新生發放貸款,今年新政策規定除了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新生外,其他從未獲得過國家助學貸款的在校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也可以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但一人不能同時申請就學地和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 。
每生每學年發放貸款不超過6000元
在申請人條件方面,福建省規定家庭經濟困難,無法繳納學習費用的高校學生均可申請。孤兒、烈士和因公犧牲軍人子女、特困家庭、重病戶子女優先。申請時,須提交《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縣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推薦意見;借款學生的身份證和錄取通知書原件、復印件及學校相關收費標準、開戶行名稱和賬號;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及其他所需的材料。
有關部門收到學生提交的材料后,將根據學制及家庭經濟困難程度確定貸款額度,原則上不能超過借款學生所在學校學費和住宿費的收費標準,且每生每學年發放貸款不超過6000元。學生所獲貸款經學生授權由銀行封閉劃轉至高校學費收費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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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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