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規劃出爐 泉州占20個重點區域
【執筆者說】
“民俗消失或衰微,非物質文化遺產生存環境將大打折扣。”
(馬建華,福建省藝術研究院原副院長、研究員,《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總體規劃》執筆者)
2007年6月9日,《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出爐,這次《規劃》,就是在《綱要》的基礎上編制的。
當時,《綱要》提出的3個新的理念,都被延續了下來。一是,非物質文化遺產,要在原住民的生產、生活中進行活態保護;二是以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為核心對象,結合物質文化遺產、自然遺產,進行整體性保護,還要優化文化遺產、保存、發展的社會、人文環境。三是在保護區內劃出文化遺產相對密集、存續狀況較好的村鎮、社區作為整體性保護重點區域。
《規劃》共涉及9個方面的保護,比《綱要》更細化、深化。比如,其中有個亮點,提到文化生態問題,要求支持開展民俗文化活動。這是因為,民俗保護是最重要的、最基礎的,是其他非遺文化遺產生存的土壤、環境,民俗消失或衰微,非物質文化遺產生存環境將大打折扣。如民間信俗、節日節慶、人生禮俗等,它們與民間戲曲、舞蹈、音樂、工藝等會形成一條生態鏈。
泉州的重點保護區域為三地最多,對非遺項目的保護,及對傳承人的保護也做得比較好,在這次《規劃》中占著特殊的位置。希望圍繞《規劃》開展工作、保護閩南文化時,不僅要保護物質文化,如廟宇祠堂民居、非物質文化遺產如民間信俗戲曲音樂等,更重要的是,要弘揚閩南文化的價值觀,激活閩南文化的創造力,讓閩南文化能千秋萬代傳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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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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