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名法官,他深知在老百姓的眼中,法官就是法律的代表,在老百姓的心中,任何一絲的折扣,都會毀損法律的權威,他深深懂得“公生明、廉生威”這個道理。凡接觸過他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位剛正不阿、清正廉潔的人。在工作中,他始終做到不拿群眾一分錢,不吃群眾一口飯,送禮不要,請吃不到,堅持做到不為金錢所動,不為人情所惑,不為權利所迫,杜絕“關系案、金錢案、人情案”。工作以來,沒有接到過一起群眾投訴,他用自己的實際行動真正詮釋了人民法官為人民。
勤奮好學,肯鉆研,業務能力強,這是同事對他在學習上的評價。從1985年到法院工作以來,每天接觸到各類不同的案件和形形色色的當事人,他深感自己所學的知識不夠,法律知識博大精深,法律法規如此之多,作為一名法官,如果沒有較高的業務水平,是很難勝任這項工作的。因此,他如饑似渴的學習,把所有空閑時間都用在學習上。在法律知識海洋遨游中,他能夠學以致用,緊密結合審判工作實際,將書本知識轉化為自身辦案能力。二十幾年來,他辦理了一大批疑難復雜案件,化解了多起重大矛盾糾紛,贏得同行尊敬和領導的肯定。積極探索多元化化解民事糾紛的途徑,提高民事案件的調解率。新店法庭聯系新店司法所起草了《民事調解多元化社會解決事實方案》,與司法局開展多元化、替代式的訴訟和解與非訴訟和解互動機制,發揮人民調解員的功能,定期召開雙方聯誼會、觀摩庭和法律指導,形成多渠道,多途徑化解民事糾紛。周少華率先帶頭,堅持每周三下午下社區,解決實際問題和指導法律問題,并將典型的婚姻、繼承、鄰里糾紛等案件的裁判文書匯編成冊送到他們手中,指導他們工作,他和他的同事經過不斷努力和積極總結探索,兩年來近900余件民事糾紛和120余萬元的民工勞務費糾紛解決在訴前,節省了司法資源。特別是經庭審后有望再次調解的案件,經社區做工作,以調解結案。通過此項工作的開展,提高了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的調解率,使我院新店法庭調解率在去年45%的基礎上,上升到了58%。2014年,周少華法院根據這一經驗做法將此工作擴大為“雙聯系”機制,在全院實施,并將庭室、法官對口聯系街道、社區覆蓋到114個社區,取得了巨大的反響。
在案件的審理中,他注重調解藝術,巧妙化解糾紛。他深知調解不僅能使案件案結事了,減少當事人的訴累,而且能達到法律、社會、政治、經濟效果的統一。在工作過程中,他注重每個案件的調解,講究方式方法,始終堅持“調解優先”的指導思想,在強化訴訟調解的同時,不斷探索協助調解、委托調解等多元化調解機制,拓寬糾紛解決渠道,從多角度化解紛爭,實現案結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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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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