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風1月11日(通訊員潘必鵬 林銀秀)2015年以來,泉港區認真對照《福建省文明城區測評體系》標準要求,堅持問題導向,積極探索構建“五大機制”,常態化、長效化推進省級文明城區建設。
一、落實組織機制。強化領導體制。成立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擔綱掛帥,各套班子分管領導、區直單位主要負責人等組成的創城工作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若干職能組,由區領導分別掛鉤分管,協調統籌、分工負責落實好創城工作各項任務。區、鎮(街道)兩級和各單位把文明創建與經濟社會建設同步規劃、同步部署、同步落實、同步檢查、同步考核。嚴密組織體系。把創城工作的指標和任務納入全區各級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要求,按照定人員、定任務、定時限、定標準、定責任“五定”要求,實行列清單、發傳單、開藥單、對賬單、給成績單“五單”工作法,形成“層層有人抓、事事有人管、項項有指標、限時必達標”的創建組織體系,確保創建工作常態化,鞏固創建成果。
二、落實責任機制。落實工作職責。把創城工作的各項指標和任務分解落實到相關職能部門,明確牽頭部門和責任單位,強化職能部門的工作責任。實行創城工作“誰主管、誰管好”責任制,各責任單位把創城工作擺上重要議程,堅持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做到與職能職責范圍內的工作有機銜接,分解細化任務,明確具體要求,責任到下屬單位、股室或具體人員。對于沒落實好工作任務的,實行約談提醒。建立聯席制度。區創建文明城市指揮部堅持每半年組織召開一次聯席會議,聽取各工作組成員單位工作匯報,總結階段性工作,分析和協調解決突出問題,研究落實整改措施。
三、落實督查機制。建立督查制度。組織開展區領導對文明城區創建的專項督查活動,做到有主題、有內容、有對策,督促指導各項創建工作落到實處。實行測評點評制度,定期對文明城區創建工作重點難點熱點問題進行巡查和暗訪,做到每次督查有重點、有內容、有點評、有通報。各鎮(街道)、各單位建立相應督查制度,促進創建工作不斷深化。落實整改措施。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由區委文明辦整理抄報各相關部門,明確整改時限,督促整改到位,及時通報和反饋整改情況。堅持向社會征集文明城區創建“金點子”,建立市民群眾建言獻策“直通車”制度,廣泛聽取市民對創建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四、落實考核機制。開展專項整治。按照市政府出臺的《泉州市中心城區交通秩序管理規則》、《泉州市中心城區衛生保潔規則》、《泉州市中心城區集貿市場常態化管理規則》、《泉州市中心城區占道經營管理規則》等實施細則,各責任單位充分發揮好各自職能作用,在創城工作中帶好頭、做表率。落實獎懲辦法。創城工作取得好成績,以區委、區政府名義對各類先進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對于推諉扯皮、效率低下,貽誤工作或群眾意見大的,對于故意拖延、懈怠懶散、消極應付的,按照《福建省機關效能建設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給予有關機關及其相應負責人或工作人員效能問責。堅持把創城工作作為評選精神文明建設各類先進的重要條件,創城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優先推選;在接受上級測評中,有關工作不落實或整改不到位,導致不良影響或被扣分的,取消申報或推選資格。
五、落實保障機制。強化組織保障。區、鎮(街)兩級政府建立創建辦,安排專門辦公場所,撥給專項經費,抽調人員集中辦公,具體負責全區、各鎮(街道)創城工作的組織、指導、協調、檢查、督辦等。各責任單位明確一名聯絡員,專門負責創城工作,建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機構網絡,確保創建工作有人抓,真正落實到位。強化財力保障。把深化文明城區創建和開展群眾性精神文明建設經費列入區、鎮(街道)兩級財政預算,財政投入逐步向城鄉公共管理、社會公共服務、市民素質教育傾斜。對涉及文明創建的經費,相關部門做到早規劃、早預算。強化氛圍保障。制定創建文明城區新聞宣傳方案,明確宣傳重點和內容,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創建工作宣傳。泉港電視臺、泉港新聞網等新聞媒體開設創建文明城區專欄,大力宣傳創建動態和創建成果,做到宣傳報道持續不斷;完善新聞媒體“曝光臺”,對不文明行為的,對創建工作不力、整改不及時的責任部門和單位給予曝光,引導全區上下規范文明行為,積極參與文明創建活動。
(泉州市泉港區委文明辦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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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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