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服務保障立法惠民利民
立法也要未雨綢繆才能事半功倍。筆者早在去年和今年年初就從多家媒體上看到全國人大和文化部為了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的立法做了準備工作,他們不僅去各地做了充分的調研,認真聽取了相關人大、政府、文化館(站)、圖書館、博物館、農家書屋等公共文化服務提供者的廣泛意見,也和參與提供公共文化服務的企業和社會組織,城市和農村居民、外來務工人員以及專家學者參加的座談,廣泛聽取大眾對于公共文化立法的意見和建議。他們為公共文化服務立法,做了大量嚴肅細致的準備工作。
可以看出,國家把公共文化服務保障納入立法行動是慎重又積極行動的。政府的積極行動,既有利于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權益,還促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對于傳承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都將起到很大的作用。希望全國人大根據我們的國情,在立法行動中繼續發揚民主,反復斟酌,及時迅速地將文本草案請大家提出寶貴意見,認真聽取各方的修改意見和建議,才能進一步修改完善立法細則。才能真正將優秀的文化資源融合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中來,使得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有了法律保障而更加惠民。(一匹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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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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