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江“1·7”傷人事件兩見義勇為者受表彰
東南網1月19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徐占升) 近日,晉江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向在晉江“1·7”傷人事件中見義勇為的兩名群眾向明勇、史賢安頒發證書。
1月7日21時22分,青陽街道陽光社區大劇院旁,疑似患有精神疾病的男子譚某持刀砍人。向明勇、史賢安在譚某無故砍傷、刺傷9名行人的危機時刻,挺身而出,分別拿起汽車方向鎖、凳子等工具與譚某進行搏斗。接報后,警方立即啟動突發事件處置機制,就近調度武裝巡邏警力和衛生120出警,在現場群眾的協助下,不到2分鐘,就控制住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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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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