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江一男子夜間持刀連傷多人》追蹤:
2名參與制服嫌犯的群眾 被授予“見義勇為”稱號
事件中的兩名見義勇為者獲頒“見義勇為”證書。據了解,當天見義勇為者向明勇因有事未能到場獲頒證書,其證書由其妻子代領。
東南網1月15日訊(本網記者顏財斌)“向明勇、史賢安兩位群眾,在事件中挺身而出,與嫌犯進行搏斗,當場將嫌犯譚某制服,經審查核實,根據相關《福建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規定,其行為應確認為見義勇為行為?!痹?月15日上午召開的晉江市公安局新聞發布會上,晉江市公安局政委黃建輝宣讀決定,并向兩位“見義勇為”群眾頒發證書。
2015年1月7日21時22分42秒,晉江市公安局指揮中心接群眾報警:在青陽街道陽光社區大劇院旁,有一男子持小刀(類似匕首)砍人。接報后,晉江市公安局立即啟動突發事件處置機制,就近調度武裝巡邏警力和衛生120出警,在現場群眾的協助下,不到兩分鐘,就控制住犯罪嫌疑人譚某友。據查,嫌犯譚某友,男,1980年10月出生,湖北省利川市人,暫住泉州市鯉城區興賢路,疑似精神病人,現正接受警方審查。事件中,共有9名群眾(4男、5女)受傷,均已及時送往晉江市醫院救治,其中1人傷情較重,頭皮裂傷,住院治療;其他8人傷情輕微。
在今日上午的新聞發布會上,黃建輝就兩位“見義勇為”者的行為作了通報。他介紹,向明勇、史賢安在犯罪嫌疑人譚某手持一把長約13公分的水果刀、無故砍傷、刺傷路人9名行人的危機時刻,挺身而出,分別拿起汽車方向鎖、凳子等工具與犯罪嫌疑人譚某進行搏斗,當場將犯罪嫌疑人制服,“其行為經審查核實,被確認為見義勇為行為。此外,還有一名為制服歹徒提供幫助的群眾,也將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表彰。
據了解,在事發當晚11時許,晉江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吳清濱帶領晉江市公安局政委黃建輝等連夜慰問三名協助制服犯罪嫌疑人的群眾,向每人分別送上2000元慰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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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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