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月9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何海銘 通訊員 何曉慧)日前,省法院召開座談會,認真學習貫徹中共福建省委《關于開展向黃志麗同志學習活動的決定》精神,在全省法院進一步掀起向黃志麗同志學習活動的新熱潮。省法院院長馬新嵐出席會議并講話。
座談會上,19位來自全省三級法院的領導干部、先進典型、審判業務專家和一線法官代表,緊密結合自身工作實際,從不同的角度暢談了學習黃志麗同志先進事跡的體會和認識。
省法院要求,全省法院要認真學習貫徹省委《決定》,帶頭深入開展學習活動,在牢記宗旨、一心為民上學在先、行在前,在忠于法律、追求公正上學在先、行在前,在盡職履責、勇于擔當上學在先、行在前,在嚴于律己、清正廉潔上學在先、行在前,爭當向黃志麗同志學習的排頭兵。要把開展向黃志麗同志學習活動作為當前重要任務,精心謀劃,深入動員,調動廣大干警參與學習活動的積極性,努力營造學先進、趕先進、爭當先進的濃厚氛圍;要充分運用各種行之有效的方式和載體,認真組織廣大干警收看和學習黃志麗同志先進事跡的宣傳報道、學習資料等,引導廣大干警以典型為鏡,不斷推出一個又一個時代楷模,進一步凝聚力量,弘揚正氣,提升司法形象,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