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月7日訊 黃志麗同志是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中共黨員。她扎根基層審判一線12年,始終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以化解社會矛盾為己任,忠誠履職,秉公辦案,為維護司法公正和社會和諧做出了不懈的努力,用責任和愛心詮釋法律的莊嚴和溫暖,在平凡的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業績,被群眾稱為“知心法官”。黃志麗同志先后被授予“全國模范法官”、“全國最美基層法官”、“全國優秀法官”、“全國法院辦案標兵”、“全國最美基層干部”、“全省先進工作者”、“福建省五一勞動獎章”等榮譽稱號,榮立個人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被中央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辦公室列為全國重點宣傳的先進典型。
黃志麗同志的先進事跡充分體現了共產黨員的崇高品質和優良作風,充分體現了人民法官司法為民、司法公正的職業素養和價值追求,是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突出代表。為學習弘揚黃志麗同志的先進事跡和崇高精神,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教育引導全省人民振奮精神勵精圖治,在福建科學發展跨越發展的實踐中建功立業,省委決定在全省廣泛開展向黃志麗同志學習活動。
一、學習黃志麗同志牢記宗旨、一心為民的公仆情懷
黃志麗同志始終保持忠于黨、忠于國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把堅定的理想信念體現在滿腔熱情地做好司法工作中,把個人的價值追求同人民司法事業緊密聯系在一起,用真心、真情、真愛贏得群眾信賴,以愛民、為民、便民的實際行動傳遞司法溫暖。全省廣大黨員、干部要以黃志麗同志為榜樣,不斷強化宗旨意識,增強群眾觀點,把愛民深深扎根在思想里,把親民時時體現在作風上,把為民處處落實到行動中,重民生、排民憂、解民難,千方百計解決好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讓人民群眾真正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溫暖。
二、學習黃志麗同志忠于法律、追求公正的法治信仰
黃志麗同志始終堅守對憲法法律和公平正義的信仰與追求,把公正司法作為工作的生命線,以一顆公心端穩天平、握牢法槌,嚴格依法秉公辦案,不偏不倚,不徇私情,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12年來,她先后審結民商事案件5000多件,無一發回重審,無一撤銷改判,無一申訴信訪,無一投訴舉報,用自己的實際行動生動詮釋公平正義的深刻內涵。全省廣大黨員、干部要以黃志麗同志為榜樣,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自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維護人民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安定穩定,把個人的理想和追求融入法治中國建設的歷史進程中,信仰法律,堅守法治,做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