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國如何升級:專家解讀四中全會決定十看點
看點八:建立法官、檢察官逐級遴選制度
《決定》提出,建立法官、檢察官逐級遴選制度,并明確,“初任法官、檢察官由高級人民法院、省級人民檢察院統一招錄,一律在基層法院、檢察院任職。上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法官、檢察官一般從下一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優秀法官、檢察官中遴選。”
“這說明高層意識到,我國法律職業人群在素質上是有所欠缺的。”田禾表示,只有保證這一群體的專業性,才能使其在執法和司法過程當中的水平有所保證。
在田禾看來,這不能操之過急,不能走得太快,而要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還是要改變法學教育,“目前,我們的法學教育太空,理論性太強,實務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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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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