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國如何升級:專家解讀四中全會決定十看點
看點三:對重要條款單獨表決
在“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章節(jié),此次全會《決定》明確提出,“完善法律草案表決程序,對重要條款可以單獨表決。”
支振鋒對此表示,“雖然在國外非常普遍,但我們國家立法極少對某個條款進行單獨表決,一般都是整體表決。”
在支振鋒看來,整體表決可能會導致兩種可能,“一方面,可能會因為一些人對個別條款的不認同,使整個立法通不過;另一方面,也可能本來大家對某個條款很不滿意,但是因為概括性的通過,而導致某一條款被‘打包過關’。”
鑒于此,支振鋒認為,“對重要條款可以單獨表決”這一規(guī)定是非常好的做法,旨在讓立法盡大可能體現(xiàn)公共利益和公眾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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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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