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閉幕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這是新時期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法治中國的綱領性文件,對于法治社會的建設,具有指導性意義。在我黨的歷史上,這是第一次把依法治國列為中央全會主要議題,具有里程碑意義。這也表明,法治社會即將到來,生活在這個國度里的公民,也將更有尊嚴。
網絡現在與我們的生活越來越近,甚至到了離不開網絡的地步。網絡作為現實生活的另一種存在方式,現實生活中的各種思潮,在網絡上都有所反映。法治中國、法治社會的建設,必然在網絡上有所體現,推進網絡法治化建設,也將隨著法治社會的建設同步進行,依法管網、依法辦網、依法上網,全面推進網絡空間法治化不再是一句空話。
四中全會后,國信辦立即召開座談會,認真學習貫徹四中全會精神,就全面推進網絡空間法治化進行研究,專家們分析,全面推進網絡空間法治化,就是要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統籌網上網下兩種資源,加強網絡立法、網絡執法、全網守法,全面推進網絡空間法治建設,實現網絡健康發展、網絡運行有序、網絡文化繁榮、網絡生態良好、網絡空間清朗的目標。其要義是發揮法治對引領和規范網絡行為的主導性作用,重點是按照科學立法要求加強互聯網領域的立法,關鍵是嚴格執法,基礎是按照全民守法要求,引導網民尊法守法,共同營造網絡有序環境。
由于法制法規體系還存在漏洞缺失,社會法治觀念還較淡薄,網絡上不良信息一度泛濫成災,有害游戲肆意侵襲著青少年幼小的心靈;一段時間,借網絡維權斂財、泄私憤造謠或是自建網站敲詐勒索,這些行為屢屢發生且呈快速增長之勢,有些已經造成惡劣影響或者嚴重后果,不僅嚴重危害網絡信息的可信度,污染了網絡環境,而且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權利甚至是公共利益、國家利益,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秩序。建立法治中國,依法治國,當然也包括依法治網,實現網絡的法治化。
網絡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良好的網絡秩序是網絡健康發展的前提。網絡空間兼有虛擬性和公共性特征,因而網絡社會不可能是純粹意義上的虛擬社會。作為現實社會在網絡空間的延伸,網絡社會也應是法治社會,而非“法外之地”。正所謂無秩序則無自由,網絡空間中的開放、自由也必須建立在秩序的基礎上,也只有以秩序為基礎,網民才能更充分享有參與、表達和監督的自由,網絡社會才能得到良性、持續發展,信息網絡技術也才能成為人類社會進步和發展的“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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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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