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設專項資金 投入1.38億元獎勵美麗鄉村建設
福州新聞網10月22日訊 記者昨日獲悉,為進一步推動福州市宜居環境建設,福州市在全省率先設立市級宜居環境建設“以獎代補”專項資金,今年計劃安排1.3892億元用于獎勵補助縣(市)區宜居環境項目建設。
在美麗鄉村建設項目方面,對列入省市“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的村莊,貧困縣永泰縣、閩清縣參照省級基本補助標準110萬元、90萬元的70%配套,其余各縣(市)區、高新區管委會按照省級基本補助標準90萬的30%配套;對經省級確認的2014年美麗鄉村示范村,按照省獎勵30萬的50%配套,即每個15萬元;市政府確定的市、縣聯合打造美麗鄉村項目,在原有獎勵的基礎上,每個項目再獎勵300萬元。
在美麗鄉村特色景觀帶方面,對列入省級美麗鄉村特色景觀項目,按照省級優秀美麗鄉村特色景觀帶獎勵標準的1∶0.5配套獎勵,每條獎勵100萬元。
針對美麗鄉村示范縣建設縣(市)區,對入選省級美麗鄉村建設的示范縣按照省級獎勵標準的1∶0.5配套獎勵,每條獎勵100萬元。
此外,在重點改善提升歷史文化名鎮名村方面,對省評出的經考核驗收合格且改善提升成效明顯的名鎮名村,每個獎勵80萬元。
(福州晚報首席記者 張秀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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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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