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餐館設食安“守門人” 保障舌尖安全
東南網9月13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章微) 本月起,我省將在福廈4家餐飲服務機構中選聘“食品質量安全受權人”,緊盯食品安全。這也標志著福建省率先在全國試點餐飲服務單位“食品質量安全受權人制度”。
根據部署,自2014年9月至2015年3月,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選擇省內部分硬件設施較為完備、質量管理較為規范的特大型餐飲服務單位(福州香格里拉大酒店)、大專院校食堂(福建師范大學后勤服務集團飲食服務中心)、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廈門夏商營養餐有限公司)和中央廚房(廈門古龍小廚餐飲有限公司)等高風險餐飲服務單位,試點設立食品質量安全受權人。受權人報備所在地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后,全權負責單位食品質量安全體系建設和管理工作,包括產品工藝配方、主要食品原料投料、產品放行出廠等審核把關。
據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受權人履職情況列入日常監督檢查的重點內容。對于受權人不履行職責或職責履行不到位的,督促企業追究受權人的質量管理責任。下一步,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還將根據試點探索和經驗總結,在全省范圍內分類分步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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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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