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從今年5月1日起,廣東省民政廳、廣東省老齡辦與中國人壽廣東省分公司三方將聯(lián)合在廣東省內全面推行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項目,廣東省戶籍的80周歲(含)老人,將獲得意外傷害身故(傷殘)和意外住院津貼。今后路上老人意外摔傷,就不要猶豫要不要扶起來,因為部分傷害和醫(yī)療費用都將由政府埋單。
廣東省的做法并不陌生,去年11月北京市規(guī)定,老年人在乘坐公共交通或逛公園等公共場所,或參加一些社會活動時,如發(fā)生跌倒、摔傷等意外傷害,均可獲得意外傷害保險賠付,最高可獲20萬元,并且約有300萬老年人口受惠。
在筆者看來,政府推行“老人跌倒險”是做了政府應該做的事情。時下,社會價值多元化,在市場經(jīng)濟發(fā)展過程中也產生了諸多的不和諧因素,如個別人自私自利,個別人唯利是圖、良心缺失,個別人情感冷漠等,都一定程度上對社會公德和良好風氣造成重創(chuàng)。在一些地方頻頻發(fā)生老人跌倒無人扶的事件的情況下,亟待重新扶起這一“跌倒”的道德,而重新扶起社會的良心和道德,政府有著義不容辭的責任。公民個體的能力是微弱的,政府的導向作用卻是強大的,由政府方面倡導正能量,并以制度性規(guī)定和制度性的“保險保障”來打消公民扶老人顧慮,以及打消個別老年人想訛人的沖動,都將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近年來發(fā)生在一些地方比較典型的“老人訛人”事件,如南京彭宇案、達州市蔣老太事件,以及某外國小伙撞倒大媽事件,都說明一些人群在道德良知上的貧瘠,而改良社會土壤、轉變一些人心中的不良心態(tài),正需要政府發(fā)力。在時下一些不良風氣呈蔓延和放大態(tài)勢之下,北京、廣東等地推行的“老人跌倒險”不僅顯得緊迫、及時,也充分體現(xiàn)了以制度來“扶道德”的極度必要性。
當然,在親力親為從政府層面引導社會風氣轉良上,政府做了該做的事情,并不代表社會公眾、每一個公民沒有相應的責任。在政府方面逐步建立完善相關“扶起正義、良知”的制度性措施之外,公民個人同樣應該主動消解內心的隔閡和堅冰,自覺擔當社會責任,自覺多一點對社會和對他人的關心關愛。社會風氣是可以傳播的,做好事的越多,做壞事的會越少,社會正能量越多,負能量才會越少。保險機制屬于制度性解決的范疇,真正解決“扶老人”的糾結,最終還是取決于人的內心良知。當然,如果有必要和有充分能力的話,此類保險的范圍不妨向80歲以下延伸,畢竟80歲以上老人比例相對太少;另一方面,保險公司理賠效率如何?理賠標準是否能進一步提升?在投保保障上是不是全部由政府負擔?這些細節(jié)問題同樣關系到好事能否辦好。
畢曉哲(河北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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