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哈爾濱文明網推出專題《哈爾濱:弘揚誠信美德 促進文明建設》,以生動活潑的形式,報道了哈爾濱市開展以藥品、食品為主的商品銷費維權活動。各相關部門走鄉村,進社區,以各窗口行業誠信自律公約為抓手,以“3·15”為契機,開展系列文明誠信創建活動,受理消費咨詢200余起,處理消費糾紛30件。再次證實了哈爾濱人要把誠信這件事做到底的決心和信心。用一句曾經時髦的話說:太給力了!
千百年來,儒家把誠信內涵概括為三點:一是以“誠”為真實無妄之道,二是以“誠”為道德之本,三是重視“誠”的實踐,即言行一致。由此可見,誠信的根本精神是真實真誠,在誠信面前,一切欺瞞詐騙都應受到全社會的揭露與批判。
讓誠信成為鏗鏘的腳步 永遠行進在當下
當然,任何事情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在大張旗鼓地強化誠信理念的同時,更重要的是將這種宣傳常態化,做到深入人心。樹立誠信品牌,表彰誠信典型,讓人們以誠信為榮,以欺詐為恥;讓誠信成為一種鏗鏘的腳步,永遠行進在當下;讓誠信如同號角,召喚人們加入到誠信行列中;讓誠信成為每一個公民內心的一種品質和自覺堅守的道德準則。
嘗試將誠信與人性教育聯系在一起
古代圣賢之所以重視誠信,正在于他們看到誠信對一個人形成人性的基礎作用。可以講,一個缺乏誠信的人,是無法形成優秀品質及優秀人格的。“欺人者,先欺己心。”對于不守誠信的人而言,事情的真假他們自己是最清楚的,明知是假還要去做,這就是在欺騙自己。長期欺騙自己所帶來的后果便是找一切借口為自己辯護,從而使謊言成為社交與生活的一部分,久而久之,善惡不分,真假難辨,自己都找不到良知與道德的正確方向。
也許有一天,誠信不再成為必須刻意強調的社會與良知準則,如同人們不用每天提示自己“活著”一樣,讓誠信潛入到社會生活的本質,成為行事為人的一種自覺。因為誠信是人類社會共有的根本性道德原則和行為準則,是中國人自古以來尊奉的道德原則和立身治國之本,也是當前我國社會政治、經濟、文化、司法、教育等活動中的一條重要原則。陶行知先生說:“千教萬教教人求真,千學萬學學做真人。”一個社會肌體能否康健,一個國家能否長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全體公民的誠信素質和誠信意識。主要依賴于我們每一個人都要具有誠實的態度,與人為善的情感,即誠信美德,也就是人性的美好。愿誠信成為一種鏗鏘的腳步,在這片廣袤的土地上,踏出屬于中國的和諧旋律。(左遠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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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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