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揮舞拳頭的自由應止于我的鼻尖。“人人相善其群”,私德才能拓展為公德。遇事只逞一己之愿,無疑是強調自己而忽略他人、強調個人而忽略社會
多元社會的輿論場中,熱點多、槽點多,幾乎每天都有不同意見的碰撞與交鋒。很多時候,爭論只是源于一種“‘對’與‘對’的不兼容”——每個人從各自的立場出發,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模糊了個人權利與公共利益間的邊界,自然一時之間難以達成定論。近期,三亞處罰裸浴、北京擬罰地鐵進食所引發的討論,便屬此類。
關于裸泳,四川洪雅縣一個“天體浴場”的開張,在2002年即引發“風化之爭”,多年未絕。而此次三亞禁裸,在法律上依據的是治安管理處罰法中“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的相關條目,道德上則是訴諸傳統——“裸曬、裸泳行為與中國文化傳統不相符”。違法必究,這自然沒啥好爭,但人們在道德層面就此展開的一些議論,頗耐人尋味。贊成禁裸者以實例為證:魏晉劉伶是公認的狂狷之士,常于屋內裸飲,便遭時人所譏,更不要說大庭廣眾之下赤裸身體招搖天下。一些主張現代權利者則不以為然,有執論者就認為,時代不同了,“不穿是我的權利,不看是你的自由”。
如果說禁裸因為有法律高壓線,不贊同也只能“說了白說”,那么關于地鐵禁食的吐槽,就頗有“大論戰”之勢。央視最近的一個節目,展示了北京早班地鐵堪比春運的擁擠。一些上班族稱為了能多睡幾分鐘而“不得不”帶食上車,一些人卻認為食品氣味侵襲了他們的利益。而面對禁食令中“不聽從運營單位勸阻制止的,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處警告或者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的規定,不少人又認為公權干涉了私權。
事實上,無論禁裸還是禁食,背后都涉及同樣的問題:個人權利與他人權利如何平衡?個人自由和公共利益如何協調?
關于這個問題,早已有解。有個著名的“鼻尖論”——你揮舞拳頭的自由止于我的鼻尖。“人人相善其群”,私德才能拓展為公德。如果遇事只逞一己之愿,無疑是強調自己而忽略他人、強調個人而忽略社會。
個人權利與公共利益意識的發達是文明程度提高的標志,一個社會的進步,體現為兩種意識的協調發展、同步推進。單挾一方而偏廢其他難以形成和諧社會。面對譏諷,劉伶回答說“我以天地為棟宇,屋室為裈衣,諸君何為入我裈中?”個人固然對自己的房子和身體享有相對自由的支配權,但如果侵占了別人空間,權利自辯就成了強詞奪理。在地鐵吃東西、在海灘裸泳,說“我有權吃”、“我有權裸”的時候,不應忘記,文明更包括了對自身的克制和對他人權利的尊重。
當然,在公私利益的交界處,相關部門行使公共權力應審慎而為,智慧應對。比如,是否可以嘗試開放個別特定區域作為裸浴場所;再如,如何根據時間和空間調整規則界限,改善辛苦奔波的上班族的生存環境。當我們最終根據大多數民眾意見關閉某些權利之門時,不妨考慮適當開點窗。對無違法治、又代表了相當一部分群體意愿的個人權利,有必要在公共權利允許的范圍內努力創造新條件。(劉志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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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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