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基層的“陽光法案”
http://www.caoliu14.com?2014-02-24 15:12? ?來源:東南網(wǎng)-海峽導報
我來說兩句
日前,《漳州市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實施方案》要求領導干部要對“三公”經(jīng)費支出、職務消費、人情消費、公務用車、辦公用房和住房、家屬子女從業(yè)等情況作出說明。(2月20日《海峽導報》)
雖說不是官員財產(chǎn)申報乃至公示,但漳州邁出的這一步值得肯定。
某種程度上,那些直接面對民眾的基層公務人員,更是國家權(quán)力事實上的行使者。他們有足夠的辦法使地方的“三公”透明和官員財產(chǎn)申報、公示流于形式,我們經(jīng)常說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大致源自于此。
所以,漳州市敢于向隱性收入和權(quán)力尋租逐漸固化的基層發(fā)出警告和動刀,殊為不易。
昨天恰逢世界公正日,我們寄望漳州市政府的經(jīng)驗能在短期內(nèi)取得成效,并得以推廣、效仿甚至普及,更希望能夠由此更進一步,能讓我們看到基層政府的“陽光法案”,讓官員財產(chǎn)公示的步伐邁得更快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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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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