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中央紀委屢次發文,嚴禁節日期間公款送禮、吃喝等。其本意在于狠剎請客送禮之風,然而現實卻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不少送禮者與收禮者利用雙方之間互不見面的監管空隙,見縫插針給網絡交易套上“馬甲”玩起了“躲貓貓”的游戲。
在一些高檔銷售品商家普遍反映“今年明顯不好賣了”的情況下,最近一種名為“禮品冊”的商品在網絡上銷售火爆,在搜索引擎上輸入“禮品冊”,其結果顯示竟達190多萬條,且大多是專門銷售禮品冊的網站。據悉,禮品冊是一張巴掌大的卡片,很不起眼,但禮品從幾百元到幾萬元不等。送禮者先確定禮品檔次并付款,留下收禮者地址,網站先寄給收禮者一張有賬號密碼的禮品冊,收禮者通過賬號密碼登陸網站自行選擇禮品,之后禮品將會通過快遞送達。而同樣銷售火爆的“電子禮品卡”則可視為“禮品冊”的升級,其只需密碼即可在網站上選購商品,不像“禮品冊”那樣還要經過實體卡片,如是方便快捷,更能避免送禮風險,因此成了送禮者或者是部分單位發放福利的新寵。
不管是“禮品冊”還是“電子禮品卡”都是網絡交易的一大進步,其方便、快捷的屬性極大的便利并豐富了人們的生活,但其掩蔽,不易被查處的屬性也給請客送禮之風大開了方便之門。甚至從某種程度上來說“禮品冊”、“電子禮品卡”的出現正是針對中紀委狠剎請客送禮之風的見縫插針。且其商家對購買者信息的嚴格保密以及發票內容的虛假使其形成了灰色的產業鏈,送禮者與收禮者便可套上“馬甲”大行其道。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套上馬甲的行賄也是行賄,其危害性之大也不言而喻。對此,我們必須給予高度重視。
就目前我國電子商務管理方面而言是存在諸多漏洞的,基于成文法嚴重的滯后性,雖然有關部門出臺了《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但諸如“禮品冊”、“電子禮品卡”等新出現的事物目前尚未有關于其方面的規定。加之當前虛開發票的行為十分猖獗,明明是奢侈品竟可以辦公用品、勞保用品、教材資料等名目掩人耳目。這樣套上“馬甲”又玩起“捉貓貓”游戲的送禮收禮給查處帶來了很大的難度。
因此,為了狠剎此不正之風,我們應盡快制定網絡銷售禮品的規范,如擴大監管范圍,不僅購卡實名,用卡也要實名,不僅線下實名,線上也要實名,不僅要限制單卡金額,還要限制單卡銷售數目等等。此外,稅務部門也要加大賬目核實和發票查驗,對于辦公用品、培訓費等發票突然大量增加的現象仔細審查,一旦發現有虛開發票的情況,堅決給予嚴厲懲處。為了從深層次上對此給予解決,一方面我們還需完善公務接待、財務預算制度,減少隱性開支,強化顯性監督。另一方面要消減審批權限,從根本上鏟除腐敗滋生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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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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