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9月24日,南寧市法制辦公室發布《南寧市城市公共汽車客運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根據《意見稿》,如果乘客拒絕給老、弱、病、殘、孕等特殊乘客讓座,司機可以拒絕為其提供營運服務。(9月26日《京華時報》)
不讓座是乘客文明素質欠缺的表現,也是一種缺少道德情操的行為,應該受到社會的道德譴責。不過,譴責不讓座的行為與“不讓座就拒載”,完全是兩碼事,二者不能隨便混為一談,也不能企圖以設定“拒載權”的辦法,倒逼乘客做文明人。
文明是個體內在的品質要求和行為體現,個體不具備相應的文明道德素質,社會要引導和培養,甚至可以采用適當的方式譴責。但是,一個人的文明素質形成需要一個時間過程,急不得。不能因為有人不道德、不文明,就采取行政強制措施倒逼其立馬做道德人和文明人。在道德問題上,必須厘清一個是非曲直:似乎誰也無權強迫他人必須做一個有道德的人,更沒有權力剝奪其乘座公交車的權利等等。
事實上,在文明社會,對待公民,不論是積極讓座的乘客,還是拒絕讓座的乘客,都要合理合法,不能耍小孩子脾氣,不能逼司機搞“以其人之道還治其身”的極端做法,不能鼓動大家生硬的對待不道德的人,尤其不能鼓動彼此對著干。顯然,持這種有意“挑起事端”的態度、出臺這樣種激化矛盾的公共空間治理辦法,對社會和諧沒有多大好處,遑論提升公民的道德素養了。
進一步說,政府部門出臺任何政策,必須恪守促進社會和諧與文明的底線和責任。比如,出臺管理辦法,凡涉及到公共利益的問題,不能為了達到某一個目的,就拋棄社會公平正義,甚至罔顧政府要為每個公民提供必須的公共產品的責任。
總而言之,一個人的道德意識是在不斷教化中形成的,其中環境的影響非常大。一個人人有道德、講文明的環境,會不知不覺引導他人養成文明道德意識,有的甚至可能引起不小的震動,有一種幡然悔悟的猛醒和領悟。社會的教化和環境的培育,很容易使道德種子在人們的心中開花和散發出迷人的芳香。
反過來,強迫他人道德,誰不道德就利用權力施以懲罰,迫使對方道德起來,把道德變成了一種“強迫癥”,不僅“強扭的瓜不甜”,同時也有些操之過急,不屬于真正意義上的道德教育,且有扭曲道德、給道德涂抹上一層功利色彩的嫌疑,令人不快和不以為然。(王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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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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