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首例精神贍養案:老人放棄贍養費只求女兒探望
http://www.caoliu14.com?2013-09-25 09:12? 陳鴻星 鄭鴻偉 林惠卿?來源:東南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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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報訊 今年7月1日,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將“常回家看看”寫入了法律。記者昨天從福建省高院獲悉,云霄縣法院在中秋節前夕成功調解了我省“常回家看看”首案,使兩老人獲得“精神贍養”,中秋節全家團圓。
今年7月25日,黃老漢和妻子將婚生女黃女士和女婿吳先生一起告上法庭,要求他們每月支付贍養費1000元并且要經常回家探望他們。
云霄縣法院受理此案后,準備向兩被告送達應訴材料。因兩被告長期外出打工,應訴材料無法送達。黃老漢和妻子年老多病、行動不便,經傳喚未能到庭。經辦法官為此多次到黃老漢家,了解其病情及生活狀況,并詢問老兩口與女兒和女婿的關系及產生糾紛的原因。
本月17日,經辦法官聯系被告所在地——云霄縣下河鄉的派出所及基層組織,深入偏遠的下河鄉尋找兩被告。經多方打聽,法官找到剛好回到家中的黃女士。經辦法官多番釋法明理,將其父母的訴求、產生矛盾的原因一一說明,并向她解釋修訂后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規定的義務,促其自覺履行義務。在征得黃女士同意的情況下,將她帶到父母親住處。
黃女士向父母親解釋其工作較忙,所以忽略了關懷照顧他們,并表示今后一定要改正。她的父母親也原諒了女兒。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黃女士當場表示自愿每月3次回家探望父母,兩原告放棄了要求黃女士支付贍養費的訴訟請求。
(陳鴻星 鄭鴻偉 林惠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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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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