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國內各大媒體持續報道了一連串駭人聽聞的丑惡事件:教師猥褻女童、醫生販賣嬰兒、法官集體招嫖……這些在國人心目中受到高度尊敬的“神圣職業”卻頻頻倒在了道德與法律的紅色禁區。也許僅僅只是個別,也許因為某種原因,也許由于利益熏陶,但作惡人終將會受到國人的唾棄和法紀的嚴懲。雖然這些從表面上來看只是一些違法犯罪的案件,但當作惡人被冠以辛勤的園丁、救死扶傷的白衣天使、公平正義的使者時,此類行徑引得國人聲聲嘆息,并對其職業形象的破壞以及帶給人們震撼沖擊,絕不是一紙判決就能救贖的。
幾起“神職”案件的相繼曝光,不得不讓我們對其進行重新定位和思考,他們本應就該比其他職業有著更高的道德要求和公眾信任,然而為何在道德法理上逾越紅線,究竟是什么驅使著這些“害群之馬”一步一步向深淵墜落,這些“神職”從業者在利用職業和權利之便徇私枉法的時候,不僅僅是在危害社會的穩定,還將深深的侵蝕國人的信任之基,嚴重對我們倡導高調宣揚文明之風下的一種褻瀆,不得不讓我們捫心自問:文明之基如何建,道德之塔如何筑,職業操守如何遵循!
因此我們亟需一種“亮劍”精神,以“零容忍”之態去面對如何提高職業道德,不單純是針對那些曝光了的“神職”行業,而應更普遍的是我們社會上的各行各業。
“不以善小而不為,不以惡小而為之”,首先從業人員應當保證的是自律、自檢、慎獨三個要素。同時必須堅定理想信念,明確責任意識,多關注自己的責任,少炫耀自己的權利和身份。其次單位應當建立完善的道德踐行制度、體制和機制協助,把基本道德要求同職業的行為準則統一起來,用社會主義道德一般化標準同行為過程聯系起來,同時努力做好道德表率和輻射面的擴大,明確職業技能水平和道德標準兩手抓不放松的基本要求。再者國家應當把道德建設同制度、法律配套起來,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和成效,借助其強制性的特性在推動道德準則發揮上助力,同時切合新形勢,新情況下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核心價值體系,將法律條令轉為道德效能的“正能量”。最后社會應當發揮有效的監督作用,提供良好的社會環境,促使個人的內心修煉。“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同時充分利用社會媒介,去惡揚善,讓不道德行為無處藏身,使正義之風持續永恒。
職業道德的建設是思想道德建設和社會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本之際還是在于道德成效的建設。以德治國,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根本方略,我們在傳遞文明“正能量”的同時,必要的時候應該狠下大功夫在全體人民中進行深入持久的道德教育,讓社會少點“神職”的丑陋,多點“平凡”的真善美。 (錢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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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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