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訟信訪回歸司法,紓解信訪困局
相比起2005年《信訪條例》出臺時的轟轟烈烈,今年的信訪變革有點低調。從國家信訪局叫停各省(市、區)“非正常上訪”人次數排名,到涉法涉訴信訪事項回歸司法程序,這樣的變革舉措,也許在最終的影響力上,將比一紙條文還要深遠得多。
轉型中國的信訪困局有其復雜的社會根源,在法制恢復重建30多年后,“官本位”仍在一些領域凌駕在“法本位”之上。在不少地方,更高層級的領導也容易透過信訪制度干涉司法。
這種在一定范圍內存在的異化的信訪制度侵蝕法治,它讓司法所應有的確定性和最終性蕩然無存。在法治社會里,對法的最終理解,在法官;對糾紛的最終處理,在司法。信訪制度卻讓一個信訪事件的最終決定權,取決于受理它的某位高級官員的干預程度。千回百轉之后,還是人治作主。
在理論上,信訪部門只是一個“中轉站”,能做的就是將這些上訪事項轉交給有權處理的執法部門或司法機關處理。然而長期以來,媒體對信訪及信訪制度的宣傳,并非停留在“中轉站”上。信訪人員如何為上訪者“排憂解難”、官員蒞臨信訪部門現場辦公如何輕松化解了多少年沒有解決的積案,凡此種種,成為信訪宣傳的主旋律。這等于為訪民人為制造出了一個解決信訪事項的窗口。所謂“信法不如信訪”,一方面是訪民的自身感受或自我想象,另一方面也是政府宣傳機構的有意引導和刻意強化。訪民之所以“信”訪,“信”的不是“信訪制度”,而是相信自己終能遇上一個可說服的領導,或一位宣傳材料中的典范官員。
一系列文件的下發,在“信訪條例”之外強化了領導接訪。這一制度本來的意義在于,創造條件讓上訪者與“一把手”零距離接觸,一方面讓官員了解民生疾苦,另一方面也讓上訪事件借助于當地的最高權力予以解決。只是這條“信訪綠色通道”要長期保持暢通,并不容易——“一把手”通常無法常態化接訪。
![]() |
![]() |
責任編輯:金婷 |
相關新聞
- 2013-02-28信訪人員接聽電話應認真熱情
- 2012-10-31信訪無小事件件為民 南靖縣檢察院落實信訪工作
- 2012-08-22平潭區黨工委書記龔清概深入鄉鎮調研維穩信訪工作
- 2012-08-17南平:信訪“三步十五法”顯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