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中國式過馬路”需文火慢熬
http://www.caoliu14.com?2013-03-26 16:05? 劉國強?來源:廣州日報
我來說兩句
但從道理上說,這些都不能成為否定嚴格處罰的理由。那就要從這類處罰的可行性上進一步分析。行人不像司機,一有違章就可記錄在案。發現、記錄和處罰行人的交通違章,不但執法成本高,技術操作層面也極為困難。像浙江省公安廳這樣的大規模的“集中”行動,顯然很難持續,如果只能“集中”見效,則過后又一切依舊。
客觀地說,對行人違章行動的處罰雖然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但確實沒有很好地落實。我以為主要原因并不在執法部門對行人違章法外開恩,而在于難于操作,故往往知難而退。既然不能像懲治酒駕那樣以可行的強制性規則迅速生效,那么,治理“中國式過馬路”,需要文火慢熬的慢功夫,應該在著力改善城市交通狀況的基礎上,努力提升人們的交通文明意識和規則意識。當守規則者不再有“挺傻”的感覺時,“中國式過馬路”的景觀才會消失。(劉國強四川外國語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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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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