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機構改革需要將應該剝離的職能真正轉移給市場和社會,政府的“臨時工”應該轉變為企業和社會組織的“正式工”
“各部門都要自覺行動,限期完成職能轉變各項任務,絕不能‘換湯不換藥’。”國務院針對新一輪機構改革敲響警鐘。機構改革“換湯不換藥”的怪象,主要表現為改出一批吃財政飯的閑人,以改革之名行漲價之實,行政審批明放暗收、小放大收,少了正式工多了“臨時工”……東部沿海某縣的農業局,正式編制40個,但“臨時工”有100多。(3月24日《新京報》)
以前,公眾認知政府部門的“臨時工”,多是通過一些負面新聞。有媒體曾總結“臨時工”的特點:他們是犯事兒的,也是扛事兒的;他們是干活的,也是頂雷的;他們有時候是真的,有時候是假的;他們是壁虎的尾巴,也是鴕鳥的屁股;他們是炮灰,他們是盾牌……他們有很多不應該存在的理由,但他們同時也是受害者。其實,透過“擋箭牌”現象更深入地看“臨時工”,更攸關政府部門的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
同一天的新聞報道顯示,東部地區一家知名工業企業在廠區內擴建的2萬平方米廠房于去年11月中旬竣工,廠房正式投入使用之前,需取得房產證,但企業負責人耗時4個多月,跑了10多個部門,蓋了20多個公章,花了10多萬元,目前仍未“備齊”辦理廠房房產證所需的全部材料。該企業負責人憤懣感慨:希望這次政府機構改革要真正“甩開膀子”,“不放空炮”,讓企業看到希望。
將發生在政府部門的這兩種現象結合起來看,其實有很深層次的相關度。國家三令五申減少行政審批,但一些地方政府卻明放暗收、小放大收,將行政之手過多地伸進了市場和社會。但政府部門的編制和人員畢竟是有限的,管的事太多難免就會受制于人手不夠,于是“臨時工”就成了政府部門的一種現象。一定程度上,政府部門賦權給“臨時工”的職責,往往與過多介入到市場和社會的領域相重疊。在這個意義上,政府機構改革需要將應該剝離的職能真正轉移給市場和社會,政府的“臨時工”應該轉變為企業和社會組織的“正式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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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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