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不只是“嚇”出來的
http://www.caoliu14.com?2012-10-31 10:33? 楚欣?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東南網-福建日報10月31日訊 從10月23日起,在河北省石家莊市,行人闖紅燈、不走人行橫道、在路口內隨意穿行、翻越中心隔離護欄等交通違法情形,將被依法處以50元以下罰款,對于拒繳罰款者,交警將采取多種手段,進行深入教育。
最近,“中國式過馬路”在媒體上引發熱議。確實,某些國人過馬路,視紅燈、護欄為無物,橫沖直撞,影響車輛通行,甚至釀成交通事故。石家莊出臺新規,對行人交通違法行為予以處罰,實屬無奈之舉。而過馬路闖紅燈,只是人們不文明行為中的一種。
說起文明行為,新加坡人是頗為出名的。新加坡社會文明程度為何高?一種解釋是,新加坡的文明是罰出來的,意思是,這個國家對不文明的行為處罰很重,人們為了避免受罰,都比較自覺。這個說法不無道理。但最近有位“土生土長”的新加坡人在中國的《環球時報》發表題為《新加坡的文明是“嚇”出來的》的文章,認為法律的作用不在事后的處罰,而在事前的“阻嚇”。所謂“嚇”,是指因為知道那樣做會受到重罰而產生懼怕的心理,不敢做,久而久之,就成為一種自覺。
看來,重罰之下出文明,有新加坡之例可循。但重罰的措施應嚴格執行,不能只是一紙空文,否則無法收到“嚇”的效果。現在有些地方,缺乏這種認真的態度,處罰條例制定之后束之高閣,成為擺設,或執行一段時間后,便偃旗息鼓,而社會秩序依然,文明程度不見提高。更需要指出的是,重罰固然能讓社會成員“嚇”而后逐漸自覺,不失為促進文明的一種手段,但個人自覺的取得并非只有“華山一條路”,更多的應是教育、培養,在潛移默化中形成。因此,必須注重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社會教育,并且強調長者、師者、領導干部的以身作則,做文明帶頭人,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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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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