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福之州,文明之城。
回首20年前,“3820”工程提出,“要牢固樹立‘兩手抓’的思想,大力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領導,努力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納入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總體布局,全面規劃”。20年來,歷屆市委、市政府把文明創建工作作為惠及民生、為民造福的平臺,著力推進城市文明程度和人的文明素質提升。
2011年,福州市獲得“全國文明城市”榮譽稱號,翻開了“文明福州、持續文明”的新篇章。
——省市共建凝心聚力。同飲一江水,同住一座城。省直機關是福州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重要力量。近年來,省直部門、駐榕部隊、在榕高校對福州市包括精神文明建設在內的各項工作給予了大力支持和積極配合,有效推動了福州市經濟社會的持續健康發展。2010年8月以來,省直機關單位廣泛開展結對共建文明社區活動。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省直機關單位與福州市300多個社區建立了共建關系。通過共建活動,福州市在資金、項目、政策、輿論等方面得到了省里的幫助,形成省市共建文明城市的強大合力,促進了城市文明程度的持續提升。
——全民參與共建共享。市民是創建文明城市的真正主體和動力來源,只有文明的市民,才有文明的城市。近年來,隨著文明創建的深入,越來越多的文明使者以實際行動宣傳和帶動身邊人,為福州這座千年古城增添新的人文景觀。深入推進志愿服務,成立福州市志愿者聯合會,組織40多萬志愿者廣泛開展扶貧幫困、心理撫慰等志愿服務活動。堅持文明創建惠民利民,通過全民參與、共建共享,讓創建活動歷久彌新。
——公德之歌越唱越響。20年來,福州市堅持把提高人的素質放在重要位置,以市民公德教育為切入點,持續開展群眾性精神創建活動,讓創建文明城市的理念深入人心。積極開展公共文明建設“五個好”和“八個十佳系列”評選工作,精心組織“道德模范”“感動福州十大人物”“我推薦、我評議身邊好人”推薦評選工作,舉辦全國道德模范與“身邊好人”現場交流活動。持續推動“我們的節日”系列活動,開展“倡導新風、文明過年”“百萬市民鬧元宵”活動,連續舉辦6屆“鄰里節”,將傳統節俗文化資源與現代文明完美融合。
——持續推進文明城市建設。1999年以來,福州連續4次獲得全國創建文明城市工作先進城市,以實實在在的創建成果贏得廣大市民群眾的認可和支持。去年底以來,福州市以榮獲“全國文明城市”稱號為契機,提出要努力建設更高水平、更高品質的文明之城。持續開展創建專項整治活動,充實整治內容,提高整治標準,注重細節、注重提升、注重教育,掀起文明城市建設新的熱潮。著力提升文明城市建設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讓文明福州持續文明,讓有福之州更加幸福。
(福州日報記者 劉復培 朱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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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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