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詳解中小學生醫保如何辦理 參保后有何待遇
http://www.caoliu14.com?2012-09-13 08:33? ?來源:福州晚報
我來說兩句
參保學生享受意外傷害險待遇
問:學生參保后,還能享受到意外傷害保險的待遇嗎?
答:能。在不增加參保學生個人繳費情況下,醫保中心向商業保險公司承保,由醫保基金每人每年出資10元辦理意外傷害險。參保學生因突發的、外來的、非本人意愿的意外事故和自然災害造成的非疾病傷害可享受意外傷害補充保險。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導致在醫院門(急)診所產生的合理且必需的急救車費及符合福州市居民醫保“三目錄”范圍內的醫療費用,按95%比例支付,全年賠償限額為5000元;意外傷害導致傷殘、燒傷,根據傷殘程度承擔保險金給付責任,最高賠付金額為2萬元;意外傷害導致身故,給付意外傷害身故保險金1.5萬元。辦理賠付電話:83327551。
參保學生可轉異地就醫
問:我是外來務工人員,我小孩在福州的學校參保后,能否轉移到外地就醫?如果能,如何辦理相關手續?
答:可以轉異地就醫。主要分二種情況:1.假期回戶籍地,如發生住院或門診大病費用,可由所在學校出具證明,與其他報銷所需材料一同報醫保中心辦理報銷手續。2.參保學生需要轉統籌區外住院診治的,須經醫保定點“三甲”綜合性醫院或專科醫院專家會診確認,填寫《福州市醫保轉診轉院就醫申請表》,經醫院醫保辦(或醫務科)簽章,報醫保中心審核備案。統籌區外發生的住院醫療費,按統籌區內支付標準的80%支付。
(福州晚報記者 李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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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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