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贈須邁三道關

小宇的器官捐獻克服了不少困難
“我不敢跟母親說,把小孩的器官捐獻了,我也不想讓村里的人知道,我不知道他們會怎么看待我們的舉動。”小宇的父親馬先生這樣說。他們把孩子的骨灰留了下來,跟家里的老人撒了謊:將孩子的骨灰撒在大海里了。
愿意捐獻器官的人尚且如此,那些沒有捐獻器官觀念的人更不用說了。這也從一個側面折射出了眼下器官捐獻所面臨的難題。
第一道關:倫理關
大愛與傳統的糾結
【中國的器官移植從上世紀70年代開始,而一直到2003年,“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獻”還是個零。】
今年4月,一條新聞引發了大家的探討。國家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表示,我國有望年內實現申領駕照時進行器官捐獻意愿的登記。但這一舉措遭到了眾多網友的疑議:“在申領駕照時登記器官捐獻,不是在詛咒我出事嗎?”
記者就此隨機采訪了十位市民,問的是同一個問題:“如果是你,你愿意填寫捐獻遺體器官登記表嗎?”幾乎無人明確地表達捐獻意愿。
“如果是我一個人,我愿意捐獻,但是我不能不考慮母親,她沒辦法接受。”一名公務員這樣回答。有人表示出一些意向,但又陷入更深的顧慮之中。
這些都充分表明阻礙器官自愿捐獻的難點在于傳統觀念。
首先是我們傳統上忌諱在生前談死亡,不愿意考慮死亡之事。過早地談論或觸及死亡,例如領駕照要登記器官捐獻意愿,在許多人看來很不吉利,心理上難免抵觸。
其次是傳統觀念中,“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得毀傷”和“死后留全尸”的影響根深蒂固。許多人不愿意在死后捐獻器官,是為了保留全尸“入土為安”。否則就是對死者的不尊重,家屬在情感上也難以接受。
這些固執觀念的存在也就解釋了,為何中國的器官移植從上世紀70年代開始,而一直到2003年,“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獻”還是個零。
可見,要倡導遺體器官捐獻,如何改變人們的傳統觀念,是國人需要邁出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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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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