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收受巨額賄賂還好意思說“沒濕鞋”?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14日,武漢大學原常務副校長陳昭方涉嫌受賄一案在湖北荊州中院開庭審理。公訴人當庭出示相關證據,請求對陳昭方以受賄罪處刑。陳昭方在辯護中全部否認指控,聲稱自己“常在河邊走,就是沒濕鞋”。
我們都知道,“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是民間的一句俗語,它所含的寓意很簡單,一目了然。經常在河邊走路哪有鞋子不沾泥帶水的,而要想不濕鞋,唯一的辦法就是不到河邊,或遠離河邊。如果一旦不小心把鞋子弄濕了,唯一的辦法也是快點到陽光下曬干。其實,為官又何嘗不是這個道理。
記得有一則寓言更能說明問題:一位轎夫穿著一雙新鞋進城,剛開始的時候,這位轎夫小心翼翼的,時時在意,步步留心,生怕弄臟了新鞋。后來,一分心踩進了水坑,弄濕了一只新鞋。于是,他便高一腳、低一腳地踩過去,再也無所顧忌了。
應該承認,陳昭方在剛剛走上領導崗位時,的確想一心一意做好官、做清官。但隨著職位的上升,權力的增大,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思想慢慢侵蝕了靈魂,最終走上犯罪之路,這是不爭的事實。然而,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陳昭方竟然聲稱自己“常在河邊走,就是沒濕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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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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